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无线电测向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5月在安徽省合肥市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竞赛项目:
(一)青年男子短距离
(二)青年女子短距离
(三)成年男子标准距离
(四)成年女子标准距离
三、参赛单位: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可以组队参赛。
四、运动员资格:
(一)经有资质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青年组运动员为1991年1月1日后出生;成年组运动员不限年龄。
(三)符合下列任一项条件的运动员有资格参赛:
1、2009年后入选国家无线电测向集训队。
2、2009年全国无线电测向锦标赛个人前20名。
3、2009年全国无线电测向竞赛积分前30名的运动员。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运动员,须由参赛单位向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递交书面申请,经确认其参赛资格和人数并下发通知后,方可报名参赛。
(四)运动员须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运动员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注册或转会交流手续。
(五)参赛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必须自行办理竞赛期间(包括路途和赛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附加医疗1万元)。未办理保险者不得参赛。
(六)报名截止后,在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官方网站(www.crsa.org.cn)对运动员代表资格公示一个月,若运动员代表资格存在争议且无法解决者不得参赛。
五、参加办法:
(一)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各1名,青年组男女运动员各2名,成年组男女运动员各2名。
(二)青年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成年组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无线电测向运动竞赛规则》。
(二)各项目分别进行2米、80米和0.7米波段赛,并以各波段赛成绩相加计算个人成绩,找台数量多者名次列前,找台数量相同,时间少者名次列前,台数和时间均相同者,名次并列。
(三)参赛单位自备无线电测向机及指北针等竞赛器材,测向机须经检验合格方可参赛。
(四)竞赛地图由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提供。
七、裁判和仲裁:
国家体育总局选派裁判长和仲裁委员,承办单位选派其余裁判员。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参加比赛的人数不足6人的项目,只进行表演,不录取名次。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须于2010年1月31日前将报名表(附件)一式3份分别报到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北京市崇文区天坛东里中区甲14号,邮编100061,联系人:王力军,电话:010—67050876)和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组委会竞赛部。
(二)运动员报到时须出示健康证明和保险证明复印件。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反兴奋剂工作:
比赛期间将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进行兴奋剂检查,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其它:
(一)运动队在赛区的食宿费用按组委会统一标准自理,竞赛组织费等由组委会负责。
(二)运动队冠名及着装广告等要求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