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无线电测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
二、承办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学院
三、协办单位
安徽省体育局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8月1日至6日 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五、竞赛项目及组别
(一)3.5MHZ青年组、成年组、老年组、大学组男、女个人赛、团体赛。
(二)144MHZ青年组、成年组、老年组、大学组男、女个人赛、团体赛。
(三)400 MHZ青年组、成年组、老年组、大学组男、女个人赛、团体赛。
注:青年组(比赛当年底满17岁者或在校(中等学校)学生)、成年组(年龄不限)、老年组(比赛当年一月一日,满40岁及以上者)、大学组为当年在校大学生。
六、参赛办法
(一)参赛单位须为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团体会员。
(二)运动员必须具备遵循无线电测向竞赛规则参加竞赛的能力(包括良好的身体状况和娴熟的技术及自身综合素质对竞赛地形、设台难度和气候的适应能力等),参赛队和个人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三)运动员必须办理10万元(成年20万元)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含途中和赛期)。
(四)须参加省级选拔活动并由省(区、市)统一组队报名参赛,正式报名表需要加盖省(区、市)体育主管部门公章:在省(区、市)选拔赛上获得个人或团体前六名的单位可组队;没有选拔赛的,由省(区、市)体育局推荐各组别各六支代表队参加;国家级科技体育传统校可单独组队参赛。
(五)各单位(以学校组队参赛的,运动员需为本校在校学生;以青(少)年宫、科技馆、活动中心组队参赛的,运动员须为2010年或2011年在本单位参加活动的青少年)限报一支代表队;每个代表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不超过2人、工作人员不超过4人,各项目各组别限报运动员男女各3人。
(六)不允许本省(市、区)以外运动员(户籍所在地)以本省(市、区)名义参赛。
七、竞赛办法
按《无线电测向竞赛规则》执行。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六名;个人全能录取前六名:3.5MHz、144MHz、400MHz竞赛均有成绩者有资格评定个人全能名次。
(二)个人项目颁发等级奖,其中个人1-3名颁发一等奖,4-6名颁发二等奖,7至12名颁发三等奖。
(三)对获得前六名或等级奖的运动员颁发奖状。个人前三名颁发奖牌,团体前三名颁发奖牌和奖杯,团体四至六名颁发奖杯。
(四)组织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
(五)组织评选优秀基层单位。对普及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基层单位颁发牌匾,教练员颁发优秀辅导教师奖状。
(六)组织评选优秀裁判员。
(七)组织评选优秀组织奖,奖励开展选拔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单位。
九、报名和报到
(一)预报名:将预报名表(可在www.crsa.org.cn网站下载)填写好后发送到kejitiyu@sohu.com邮箱,截止日期2011年6月15日。
(二)正式报名:将正式报名表(可在www.crsa.org.cn网站下载)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本省(区、市)体育局公章后传真至010-67050899,同时将正式报名表电子版以及学籍证明或学生证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到承办单位邮箱pbxy2011_wxdcx@163.com。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6月30日。
(三)正式报名后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四)在报到时必须出示以下资料的原件:
1、正式报名表。
2、身份证及学生证或带照片及单位公章的学籍证明。
(五)各代表队需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十、器材
(一)竞赛使用的所有收发信器材必须符合“器材鉴定委员会委员会”颁发的标准。
(二)各队所带发射设备,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者严肃处理。
十一、经费
(一)参赛队每人缴纳参赛费200元。
(二)参赛队经费自理。大会不统一安排食宿。
十二、裁判员和仲裁
(一)裁判员:
1、主要裁判由国家体育总局选派。
2、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仲裁委员会:由3-5人组成,由主办方指定。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